党委组织部(党校)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7 10:58:50

各学院党委:

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信息统计工作

各学院党委要认真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信息的统计工作,按要求填写《2020届毕业生党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于630日(周二)前反馈至党委组织部。

二、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归档工作

根据《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要求,2020届毕业生党员归档材料应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教育登记表》、党校结业证等材料。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袋中的其他材料,由学院党委保管(不少于五年)。

三、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要求,我校2020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采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接转和纸质版介绍信接转相结合的方式。

1.组织关系转往陕西省内。接转组织关系必须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面进行,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2.组织关系转往陕西省外。学生党员凭《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由各学院党委统一开据。同时携带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党员个人信息表(须加盖学院党委印章)到接收单位进行转接。

3.组织关系转往银行系统。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面可以找到接收单位信息的直接从系统中转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面找不到接收单位信息的,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携带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党员个人信息表(须加盖学院党委印章)到接收单位进行转接。

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要求

1.尚未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学校原则上不再保留其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必须由毕业生本人联系,一般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对于确有特殊困难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在党组织审核通过,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学院党组织(一般不超过2年)。

2.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出学校,也可申请组织关系暂留所在学院党组织。申请组织关系暂留的,按要求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党员申请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附件2),报学院党委和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出国留学的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如逾期无法回国,需及时提出延长保留党籍期限的申请。

3.在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出现介绍信抬头和去向不符或工作单位改派情况,请本人在对外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联系学院党委,核准信息后,将原介绍信交回,再开具新介绍信。

4.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转接后,须在一个月之内将介绍信第三联“回执联”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也可扫描、拍照)交回毕业前所在学院党委。学院党委收到介绍信回执后需在系统中将该毕业生党员信息进行全国直接转接操作。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接转组织关系的,不再需要交回介绍信回执。

各学院党委要及时跟踪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督促毕业生党员尽快接转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党委要对毕业生党员转接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有关情况小结于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李永阳,联系电话:823124220)。

 

附件:1. 2020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

  1.       2. 西安理工大学党员申请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