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领导干部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
按照省委组织部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部署安排,现就认真做好学校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范围
有关处级干部(见附件)。
所列范围中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仍在上述所列范围机构、单位工作的处级干部(即“退二线”处级干部)应当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校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负责,本《通知》不再作要求。
二、填报时间
2019年1月19日至3月4日
三、填报要求
1.《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须由干部本人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晰,不能有污损涂改。填写后须将《报告表》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2.按照要求,《报告表》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发放,人手一份,无多余空白表,且不允许上交复印表。因此,建议每一位领导干部正式填报之前,先复印一份草表进行填写,将表内每一项内容核实清楚准确,然后再在正式报告表上填写,最后将上交的报告表复印留底以方便下一年度再次填报时对照查询。
3.填报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省委组织部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仔细阅读《报告表》内的填表须知和每一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在此基础上,据实填报表内每一项具体情况。
4.领导干部须如实准确填写截至填报日期的现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特别是要与家庭成员充分沟通,准确填报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等的房产情况、投资股票基金期货保险等情况、投资企业情况以及本人持有的各类出国(境)证件情况。
5.学校财务处提供了2018年领导干部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情况(已装入信封内),以作参考。
6.个人报告事项有吃不准或界限不清的,但认为应向组织报告的,可在《报告表》第16页的“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一栏中进行报告。
7.《报告表》由各基层党委(总支)负责统一领取并发放到处级干部个人。干部个人填写完毕后,于2019年3月4日前将报告表收齐提供党委组织部。
四、严肃填报工作纪律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西安理工大学校管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要求,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将给与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做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相应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纪律处分。请各基层党委(总支)加强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纪律宣传,务必通知填报范围内的处级干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人员范围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月18日
附件:
2019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
填报人员范围
一、党政职能部门及附属单位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纪委监察处、校工会、校团委、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财务处、资产处、实验室管理处、公安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发展规划处、审计处、基建处、后勤处、校友工作处、离退休工作处、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曲江校区管理处、曲江校区三期建设管理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基础教育处、招标处、高层次人才引进办公室、技术研究院、校医院、图书馆、档案馆、法律顾问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子校、学术交流中心
二、二级党组织
机关党委、后勤党委、离退休党委、理工晶科党委、高科学院党委、曲江校区党总支、图书馆党总支、子校党总支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西安理工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理工大馨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理工晶体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土木建筑研究设计院、西安智通自动化技术开发公司、西安理工大学机电厂、西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委员会、西安科技(吴江)有限公司、西安理工科技创新孵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