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校)

关于选派干部驻村联户扶贫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5 17: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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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总支),校属各单位:

为充实学校扶贫工作力量,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陕西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陕扶办发〔2017〕39号),经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在全校范围内选派2名驻村干部(1名驻村工作队队长、1名驻村工作队队员),与现任驻村“第一书记”共同组成驻村扶贫工作队,在学校“两联一包”工作帮扶村——汉中市略阳县白雀寺镇何家坪村开展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工作期限不少于1年。

为做好驻村干部选派工作,经校党委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敢担当,作风扎实、甘于奉献;

(三)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意识,善于做群众工作;

(四)身心健康;

(五)驻村工作队队长应为现任处级干部,驻村工作队队员应为现任科级干部。

二、工作职责

驻村工作队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和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重点宣传“八办两组”成员单位出台的各项扶贫政策;

(二)全面参与贫困村各项扶贫开发工作,帮助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争取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的资金、项目支持,协助村“两委”落实各类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三)调查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协助村“两委”做好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脱贫规划和年度扶贫计划;

(四)制定本单位干部联户结对帮扶方案的帮扶计划,协调联络贫困户与结对干部实施帮扶项目、完成帮扶任务;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各项到村到户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贫困户实用技术及转移就业的相关技能培训,联系相关企业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解决就业;

(五)坚持“抓党建促脱贫”,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推动“三变改革”,运用“党支部+X+贫困户”等模式,实现贫困村脱贫;

(六)配合村“两委”协调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监督使用好扶贫资金;

(七)按要求记民情日记和工作日志,使用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每日准确详实记录扶贫工作情况;

(八)落实脱贫攻坚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管理与考核

(一)驻村工作队管理原则上按照《陕西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陕扶办发〔2017〕39号)执行,年度考核办法参照《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考核办法(试行)》(陕组通字〔2015〕43号),并结合学校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具体执行;

(二)驻村期间,本人工资、绩效、福利待遇及有关生活补助、交通费用等,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表现优秀、帮扶成效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驻村干部,校党委将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考虑,并运用“三项机制”优先考虑提拔使用或交流重用。

四、选拔方式和程序

(一)驻村干部肩负联户扶贫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重任,关系到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和学校社会责任履行,各基层党委(总支)、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驻村干部选派工作,积极动员、支持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二)驻村干部选拔的方式主要为个人自愿报名,基层党组织、校属单位推荐和校党委择优选派;

(三)报名或推荐人选填写《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于5月21日(周一)下班前报党委组织部;

(四)党委组织部对报名或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校党委研究确定选派人选。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82312420 

附件: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登记表.docx

 

                                    西安理工大学

    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