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校)

关于召开2011年度处级干部 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06 11:23:00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全校处级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纪委、中组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的要求,现就认真开好2011年度全校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及时间安排
      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为院、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各院办公室主任,人事、财务、后勤、资产处各科科长,教务处招生办、研究生院招生办、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主任等管理人、财、物的科级干部。非中共党员处级干部列席会议。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的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机关党委的民主生活会由机关党委统一协调安排。
各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应于2012年4月20日前完成。
二、会前准备要求
      民主生活会要紧紧围绕“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的主题,精心准备,抓好四个环节的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环节。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和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全会工作报告,学习党的群众工作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教育部“十不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是征求意见环节。要向干部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主题,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电子邮箱、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会上及时通报;对领导个人意见由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会前如实反馈给本人。
三是交流谈心环节。各单位党政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都要进行谈心,达到交流思想、查找问题、促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是自我剖析环节。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每位处级干部都要结合学习心得、个人实际和群众意见,深入剖析,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党政主要负责人着重对班子情况进行分析,撰写对班子和个人的分析检查材料。
三、开好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上,处级干部围绕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内容,联系思想和分管工作实际,结合群众评议和教代会民主评议情况,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严于律己,襟怀坦白,正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坦诚相见,真诚的帮助同志认识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团结。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逐一对班子成员的发言进行评议,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班子成员之间也要开展互相评议。
       各单位民主生活会时间确定后请提前报党委组织部。校领导按分工参加本人主管部门的民主生活会议。
四、制定好整改方案
       领导班子要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把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制定和落实本人的整改措施。本次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以及形成的整改措施,应在一定范围向干部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其主要内容是:(1)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及参加人员;(2)自查的主要问题;(3)对群众意见较多的问题的说明;(4)针对主要问题的整改措施。
       请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和班子整改方案报送党委组织部。
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