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校)

2013年秋季学期副处级岗位竞聘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4 14:09:52

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以下6个副处级岗位在全校范围内通过竞聘方式公开选拔:
人事处副处长
科技处副处长
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研究生院副院长
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2名)
 
为保证竞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拟定以下竞聘工作安排:
一、推荐、竞聘、选拔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2. 自愿申报、个人推荐、组织推荐三种形式相结合。
3. 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票决制。
二、报岗人员范围及资格条件
在岗处级干部不参加同级岗位竞聘;满足相关资格条件的校属各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均可报岗参加竞聘。
竞聘以上岗位,要求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严于自律,廉洁从政,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身体健康。
具体岗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人事处副处长、资产处副处长
1. 45周岁及以下(即1967年8月31日之后出生,下同)。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担任正科级职务满四年;
(2)具有硕士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担任正科级职务满三年;
(3)具有博士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科技处副处长、研究生院副院长
1. 45周岁及以下。
2. 具有博士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三)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1. 45周岁及以下。
2. 中共党员,党龄三年以上。
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担任正科级职务满四年;
(2)具有硕士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担任正科级职务满三年;
(3)具有博士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 具有学生工作经验。
三、竞聘工作组织机构
1. 资格审查小组:
由主管校领导,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人事处负责人组成。
2. 竞聘考核推荐小组:
组  长:刘   凯         
成  员:崔亦国   李建竹   张淼丰   罗兴锜   李   言
       王华民   陈   琪   王瑞生   赵高扬   杨胜利
四、竞聘工作程序
1. 岗位职责参见附件1。
        2. 报名表参见附件2。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6日(下周一)10:00。
3. 参加竞岗人员或推荐人、推荐单位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组织部邮箱:zzb@mail.xaut.edu.cn
4. 参加竞岗人员应认真准备材料,向竞聘考核推荐小组陈述不超过8分钟的竞岗发言。竞聘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竞聘考核推荐小组经充分评议后,投票确定推荐人选,报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6. 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后,由组织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考察,经党委常委会议票决通过后任用。
五、附则
上述未尽事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2312261、82312420
联系地址:党委组织部 (金花校区教学6楼11层1114室)
 
附件1:岗位职责
附件2:干部竞聘推荐(自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