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校)

关于召开2012年度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4 11:30:42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全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共陕西省纪委、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转发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开好2012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陕组通字[2012]64号)精神,按照省委教育工委要求,校级领导班子、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均应于年末召开干部民主生活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民主生活会主题和相关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紧密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和作风建设实际,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开好2012年度民主生活会。
(二)参加范围为校级领导,院(处)级干部,各学院办公室主任,人事、财务、后勤、资产处各科科长,教务处招生办、研究生院招生办、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主任等管理人、财、物的科级干部;非中共党员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组织;机关干部的民主生活会由机关党委统一协调安排;其他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负责组织。
(三)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要进行评议,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开展批评,对在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干部要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学习心得、个人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撰写发言提纲。
(四)加强对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党委常委及校领导要参加所联系学院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校级领导班子,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的民主生活会都要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和干部发言情况、会前征求到的干部群众意见材料、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和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五)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确定后,提前15天向省委教育工委报告,会后15天内上报会议情况。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一周,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报校党委组织部,会后一周内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2012年度民主生活会应于2013年1月5日前完成。
二、扎实做好准备工作
       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精心研究部署,扎实做好准备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学习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纪条规,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要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研讨和辅导报告相结合,提高学习实效。
(二)广泛征求意见。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由校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征求基层党委、职能部门对学校领导班子和成员个人的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反馈给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本人。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电子邮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会上及时通报;对领导个人意见由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会前如实反馈给本人。
(三)深入开展交流谈心。各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要认真组织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做到充分交流思想,互相帮助提醒,加深共识,增进团结,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
(四)深刻自我剖析。领导干部本人要紧密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根据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开展自我剖析。要重点剖析思想、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对班子情况进行分析,撰写对班子的分析检查材料。
三、认真开展对照检查
       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
(一)突出自查自纠重点。要对照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保持思想纯洁、组织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方面找差距、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要对照检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的情况;检查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情况;检查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公道正派选人用人,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检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情况;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及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联系实际对照《中共西安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检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干部素质、规范工作行为、增强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情况。
(二)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针对领导班子及处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征求意见时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防止和纠正民主生活会上谈工作多谈思想少、讲成绩多讲问题少的现象,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各级领导班子、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详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开展批评。自我批评要正视问题,剖析根源;相互批评要实事求是,开诚布公。
四、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领导班子要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把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制定和落实本人的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向干部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通报内容主要应包括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及参加人员、自查的主要问题、对群众意见较多的问题的说明、针对主要问题的整改措施等。
 
 
党委组织部  纪委办公室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