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季学期副处级岗位竞聘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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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24 15:00:45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西安理工党发〔2015〕15号),结合学校处级岗位空缺情况,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以下5个副处级岗位,在全校范围内通过竞聘方式公开选拔干部: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公安处副处长
财务处副处长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
为保证竞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拟定以下工作安排:
一、推荐、竞聘、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2.自愿申报、个人推荐、组织推荐三种形式相结合。
二、报岗人员资格条件
(一)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严于自律,廉洁从政,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身体健康。
(二)校属各单位现职在编人员,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其中在本校工作满两年。
(三)年龄不超过4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
(四)学历及职称情况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担任正科级职务满三年;
2.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
3.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在岗处级干部不参加同级岗位竞聘。
三、竞聘工作组织机构
1.资格审查小组:
由主管校领导,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人事处负责人组成。
2.竞聘考核推荐小组(由相关校领导、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及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
组 长:刘 凯
成 员:崔亦国 李建竹 李 言 赵明扬 陈 琪 王瑞生
马 宁 张存库 许春玲 程清伟 燕丽征 王 磊
四、有关工作安排
1.《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见附件1。
2.《干部竞聘推荐(自荐)表》见附件2。
3.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0日(周一)12∶00。
4.参加竞岗人员或推荐人、推荐单位须认真填写《干部竞聘推荐(自荐)表》,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组织部邮箱:zzb@mail.xaut.edu.cn。
5.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岗人员应及时做好参加竞聘答辩的准备,竞聘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发言不超过8分钟。
6.竞聘考核推荐小组经充分评议后,对竞聘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形成推荐意见,并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
7.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后,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公示、考察,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任用。
附件:
1.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2.干部竞聘推荐(自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