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校)

关于开展第三批青年教师校内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8 14:56:51


各基层党委(总支),校属各单位: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校内挂职锻炼实施意见(试行)》(西安理工党发〔2015〕4号)精神及前两批青年教师校内挂职锻炼情况,校党委决定继续推进该项工作,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在校属单位进行挂职锻炼。

经前期单位申报及与有关单位沟通,并报请校党委同意,确定以下11个岗位为第三批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岗位: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纪委监察处处长助理、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部(处)长助理、校长办公室主任助理、财务处处长助理、研究生院院长助理、基建处处长助理、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助理、法律顾问室主任助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助理、后勤处处长助理。

本次青年教师校内挂职期为2017年7月—2018年7月,报名自即日起至5月31日(周三)17:00,报名结束后由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报名挂职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结合岗位需求、候选人情况及挂职单位意见,按照择优聘用原则,提出初步挂职人选方案并报校党委审定。经审定通过者,按照《西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校内挂职锻炼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基层党委(总支)结合单位及青年教师实际情况做好报名组织、推荐工作。

欢迎符合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教师积极参与,具体要求见《第三批青年教师校内挂职锻炼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附件1)。报名须认真填写《西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挂职锻炼推荐审批表》(附件2),经基层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交至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

联系电话:82312261、82312667

电子邮箱:zzb@mail.xaut.edu.cn

办公地址:金花校区行政楼323室、321室

 


 

 

中共西安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