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校)

西安理工大学党政干部行为规范

来源: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05-27 17:23:55


为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办学治校能力,推动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进程,现对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学校处级干部提出以下行为规范。全体处级以上干部要认真落实规范要求,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办学治校能力

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重视调查研究,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带头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和把握高等教育规律,在努力提升自身政策水平和办学治校能力的同时,积极引导、带动师生员工学习,每年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或政策研究报告1篇以上。

二、坚持原则,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执行西安理工大学章程,校、院两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等相关制度,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都必须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个人说了算,不搞“家长制”、“一言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保证投入,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牢固树立岗位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注重工作实效与创新,努力提高分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全校师生做出表率,以自己对工作的投入带动全校干部职工的投入。要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提高工作效能。“双肩挑”干部除承担必要的教学、科研任务外,要保证在管理岗位的工作时间,保证精力投入;当管理和学术出现矛盾时,应以管理工作为主。

四、遵守纪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随意发布或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定等,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在西安市区之外出差须请假报告,校属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能处室正副职干部原则上不同时外出。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有关工作会议、学习培训、集体活动等,不能按时参加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

五、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增强担当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执行力。坚决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沓,敢于面对矛盾和困难,积极分析应对,主动承担责任。要加强工作思考和实践锻炼,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应急预案,分管工作出现突发事件时要迅速到达现场处置,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或与相关领导沟通,事后认真分析总结,及时整改落实。

六、维护团结,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坚持一切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重,自觉维护团结,相互尊重,经常交心通气,遇事多沟通、多商量,相互支持,主动配合。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不在群众中泄露领导成员的不同意见,不在会后发表与集体决策相违背的言论,不搞“小圈子”,不偏听偏信,不越职越权表态办事。工作讲规矩,办事讲程序,决不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决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七、关心群众,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坚持和完善校领导联系学院、接待日、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等制度,密切联系师生。要结合分管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深入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掌握实情,了解民意,督办落实,积极整改。要关心群众,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关注民生,切实提高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的能力。

八、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持“一岗双责”制度,清白做人,秉公办事,严守道德底线,不碰法纪红线,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学校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于律己,洁身自好,管好家属子女,带好队伍,不违反组织程序办事,不违反财务报销规定,不插手干预工程招标、物质采购等敏感事项,不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不超规格接待。自觉执行党务、校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