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关于评选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28 11:26:00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按照中央部署和中组部《关于做好2010—2012年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旗)党委推荐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方案,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学校党委决定,“七一”评选一批在全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工作予以表彰。现就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及名额
(一)表彰对象:先进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表彰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联评后确定3个以内先进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进行表彰;先进党支部推荐名额28个,联评后确定20个左右进行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41名,联评后确定35名左右进行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24名,联评后确定20名左右进行表彰。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条件
       此次表彰的对象是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应是“创先争优,科学发展,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过程中的基层先进典型。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结合“争当育人标兵”、“争做成才表率”活动开展情况,向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
2.党组织工作机制完善、运行规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3.模范践行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创先争优活动特色鲜明、措施到位、推进有力、成效明显。
4.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优良,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先进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条件
1.党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决策民主、团结务实、高效廉洁,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校园稳定和谐等方面成效明显。
2.重视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
职责,党建工作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推进扎实。
3.创先争优活动、“三问三解”活动安排部署周密,组织指导有力、工作措施有效、活动成效显著。
4.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行动迅速、工作扎实,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与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
2.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在完成工作任务和服务人民群众中做出显著成绩,受到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4.对党忠诚老实、胸怀大局、作风正派、克己奉公、密切联系群众。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2.热爱党务工作,熟悉业务知识,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工作成绩突出。
3.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秉公办事、敢于同违反党纪党规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4.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强、群众基础好、政治威望高,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三、推荐的程序和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充分认识推荐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把组织推荐、表彰、宣传先进典型的过程,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要认真按照先进党支部、先进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审核,报送的必须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的先进事迹。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师生员工的意见,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评选工作要采取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方式,在普遍推荐的基础上,好中择优,不搞平衡照顾。推荐对象适当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要注意推荐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有突出贡献的新典型。推荐名单由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主要负责人在评选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二)大力宣传推广先进典型。要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契机,结合推荐表彰工作认真总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努力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内在动力和生机活力。
      (三)做好推荐材料报送。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单及事迹材料由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审核、汇总,同时注明本单位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顺序,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联评后报校党委审批。
四、日程安排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和评选条件,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于7月10日前将《审批表》(见附件2、3、4、5)和先进事迹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200字)、《评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报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地点:教六楼1114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mail.xaut.edu.cn。
五、表彰和奖励
  学校党委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工作,对获得西安理工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授予荣誉证书,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附件:
1.西安理工大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西安理工大学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3.西安理工大学先进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审批表
4.西安理工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5.西安理工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6.评优推荐汇总表
 
 中共西安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O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