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中共西安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02 11:19:50

 
各基层党委(总支):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树立标杆、表彰先进,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努力形成开拓创新、勇创一流的浓厚氛围,不断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经校党委同意,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的对象是在全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教工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中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组织关系由学校管理,且最近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一般应为“优秀”等次。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适当兼顾学校党群部门工作人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有 2 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推荐处级干部要从严掌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与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推荐先进基层党委(总支)和先进党支部要与立德树人、“追赶超越”、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要与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结合起来,还要将 2017 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各基层党委(总支)要严格按分配名额(见附件 1)推荐上报。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 97 个(其中优秀学生党员 30 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 33 个;先进党支部推荐名额 30 个;先进基层党委(总支)由基层党委(总支)单独申报,评选名额由校党委根据申报情况酌情确定(最多不超过 6 个)。校党委将组织联评,并从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中择优推荐 4名参评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从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中择优推荐 2 名参评全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从校级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基层党委(总支)中择优推荐 2 个参评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评选条件
       1. 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严守党纪上做表率;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师生的公认。
        2.优秀党务工作者: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注重学习,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
        3.先进党支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党建责任,认真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真求务实,支部委员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得到师生员工的拥护和支持。
       4. 先进基层党委(总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领导班子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四个一流”建设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表彰的方法和步骤
       表彰对象推荐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步骤如下:
      1.酝酿初步名单。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广泛征求党员意见,酝酿提出初步名单,报基层党委(总支)。
      2.提出推荐名单。各基层党委(总支)对党支部推荐程序和推荐对象进行复核、审查,提出推荐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
      3.确定最终名单并公示。在各基层党委(总支)推荐名单的基础上,校党委组织联评,并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等环节,确定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单。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审议,确定最终名单(包括上报省委高教工委参评陕西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单)。
     4. 表彰与宣传。“七一”前,校党委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校党委将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事迹材料进行汇编,并利用校内媒介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广泛宣传。
      四、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评选表彰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学校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党委(总支)要深刻认识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中创先进、争优秀;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出导向、评出干劲、评出氛围;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做好推荐对象资格审查和材料把关工作;要积极配合校党委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的挖掘整理和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基层党委(总支)可结合实际,安排本单位党内评优表彰工作。
        2.充分发扬民主。推荐工作要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师生的意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好中选优。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过程。
        3.做好材料报送。各基层党委(总支)务必于 5 月 4 日(周五)前将相应推荐表格(见附件 2-4)和先进事迹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不超过 2000 字,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 字)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推荐材料电子文档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大于 1MB)至党委组织部邮箱。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表格中单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推荐意见加盖基层党委(总支)公章。

        联 系 人:金永升
        联系电话:82312420
        电子邮箱:zzb@mail.xaut.edu.cn
 
附件:1. 西安理工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党支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 西安理工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附件3 西安理工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4 西安理工大学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中共西安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