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党员发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4 15:24:59

各高等学校党委组织部:
      近期,省委组织部下发了《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2012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了党员发展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和“适度发展学生党员”的具体要求。从近年来我省高校的情况看,各学校严格发展工作程序,党员发展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个别学校 “重发展、轻培养”、“重数量、轻质量”、“重要求、轻管理”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高校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各学校党委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力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要从整体上判断本校学生党员发展是否存在速度过快、比例过高的问题,是否存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是否存在学生入党动机多元、所发展的学生党员对党的认识不甚清楚的问题,是否存在学生党员管理松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等。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
二、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学校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督导党员发展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省委组织部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和“适度发展学生党员”的具体要求,每年制定发展计划,加大分类指导,重点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要继续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速度的相对稳定。重点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解决好青年教师党员比例偏低的问题。
三、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要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学校、院系、班级三级教育培养体系,完善培养联系人制度、考察纪实制度、团组织推优制度、材料归档制度,以及党员发展公示制、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要严格学生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每一个环节和程序,特别注意了解拟发展对象的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和实际表现,坚持全程考察、全面考察、全方位考察。学校的党员发展工作要注重优化结构、注重提高质量、注重发挥作用。
四、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各学校党委组织部门要站在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着力解决好党员工作中“重培养发展、轻教育管理”等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及时了解党员的政治学习、精神状态、思想作风、日常生活、完成任务等情况,适时开展谈话教育、思想帮扶、民主评议等活动,力戒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管理方式。要积极探索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建立健全流动党员联系人制度、参加有关活动制度、定期汇报思想制度等,确保流动党员始终处于学校党组织的关怀之中。
       各学校党员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报告省委教育工委,以便进行面上推广。省委教育工委将适时对各学校的党员工作进行调研和检查。
联系人:艾天浩       电话:029—85581045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2年2月22日
 
(全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