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

来源: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4-24 16:25:48

党委组织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与党校、乡村振兴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党校的日常运行管理和教育扶贫的组织落实工作。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部门关于组织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任务,根据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中心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指导、检查和督促各二级党组织加强组织建设;做好学校二级党组织设置、调整、换届相关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评议考核、党内评优表彰等工作;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和党建创新工作;

3.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全校党员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培训、管理服务、日常监督,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4.负责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编制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处(科)级干部有关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培养锻炼、监督管理等工作体系;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机制;

5.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做好处级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考核、监督等工作;指导、监督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并审核批复科级干部拟任人选;负责挂职干部的推荐、选派工作;

6.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做好有关推荐考察、考核换届、教育培训、民主生活会等工作;

7.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干部党性修养和能力素质;

8.负责做好师生因公出国(境)政审,以及处级及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人事档案审核、社会兼职审批等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9.落实党管人才方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才有关工作;

10.负责统筹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做好驻村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11.会同离退休职工党委做好老党员、老干部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3.承担上级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